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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有份社保费减免礼包请查收!

来源:浦江招聘网 时间:2020-03-20 作者:浦江招聘网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3号)。对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所属期2020年2月份至6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大型企业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所属期2020年2月份至4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3月15日前,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和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已完成各项减免准备工作,预计6500余家参保单位(含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受益。根据测算,该政策将为我县广大企业减轻社保费单位缴费负担1.2亿元左右。3月16日开始,全县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正式实施。

Q:

1.社保费减免需要单位申请吗?

A:

不需要单位申请。为避免增加缴费人员负担,顺利实施社保费减免,税务部门2020年2月份应缴社保费的申报期延后至2020年3月16日至3月31日,申报程序和缴费基数方法不变,减免额在申报时自动计算并在当月单位应缴社保费中扣减。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2月份应缴社保费,3月16日开始申报,单位要确保在3月16日至3月31日期间完成申报。4月份至7月份征收期,单位要按正常申报时限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Q:

2.社保费减免什么时候开始?

A:

减免社保费是从2020年3月16日正式开始。社保费减免从2020年2月份所属期开始执行,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在2020年3月16至2020年3月31日申报缴纳2020年2月份的社保费时,当月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免。

Q:

3.社保费减免期限内,单位是否需要每月申报应缴社保费?

A:

社保费减免每月由税务部门在征收时按标准统一扣减,单位仍应正常申报操作,需要注意的是,为避免增加缴费人员负担,顺利实施社保费减免,2月份应缴社保费申报期延后至3月16日至3月31日,请单位从3月16日开始上网申报,并在3月31日前完成申报。4月份至7月份征收期,单位要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申报时限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Q:

4.大型企业社保费减免标准是什么?

A:

大型企业减免标准为:2020年2月份至2020年4月份所属期共3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当月应缴部分减半征收;2020年2月份至2020年6月份所属期共5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单位当月应缴部分减半征收。

Q:

5.中小微企业减免标准是什么?

A:

中小微企业减免标准为:2020年2月份至2020年6月份所属期共5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当月应缴部分免征;2020年2月份至2020年6月份所属期共5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的单位当月应缴部分减半征收。

Q:

6.大型、中小微企业是如何划分的?

A:

大型、中小微企业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

Q:

7.2月份起新参保企业是否纳入减免范围?

A:

2月份起新参保企业,减免期内,当月单位应缴社保费纳入减免范围。

Q:

8.哪些社保费不能减免?

A: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按规定,纳入减免的社保费是指单位缴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不属于社保费减免对象。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属于社保费减免对象。

Q:

9. 社保费减免政策和社保费缓缴政策冲突吗?

A:

缓缴政策和减免政策可叠加享受,两者不冲突。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在电子税务局在规定的征期内发起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减免后的应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Q:

10. 社保费申请缓缴的单位范围和社保费减免的单位范围一样吗?

A:

不一样。申请缓缴的单位对象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而社保费减免的单位范围是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各类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建筑工程项目。

Q:

11.社保费缓缴怎么申请?

A:

缓缴社保费即延期缴纳社保费,延期缴纳社保费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网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上门申报社保费的,可在上门申报时一并申请。延期缴纳社保费需在每月申报时同时申请,每月申请延期缴纳只适用于当期已申报未缴款的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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