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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的种种法律隐患,不知道要吃大亏!

来源:浙江人社 时间:2019-07-12 作者:浦江招聘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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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毕业季,大一懵懵懂懂初入校园,仿佛就在昨天。毕业季,除了难分难舍的同学情,就是互相谈及找工作的进度了。

应聘成功后面临的就是入职,那么,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单位的招聘广告靠谱吗?我的试用期是多久?社保和公积金交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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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职场新人

如何避免由于入职过程中的

疏忽带来的法律风险?

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

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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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 go!

(1)录用条件要明确、具体、量化,具备可操作性,切忌空泛化、抽象化。比如对“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积极性较高”等含糊的条件进行量化,以可以考评的要件替代。同时,对于无法直接评定或判断是否合格的情形,还可以规定参考标准或计算方法,以利于评定的时候有章可循;

(2)录用条件在招聘时须向劳动者公示,应聘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具有知情权。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使新进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劳动条件等主要的关键信息予以充分的了解,并由劳动者通过签字、接收邮件等方式确认。

在试用期内,有理由和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询问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但不得侵犯劳动者的隐私权;

(2)核实劳动者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对技术工种资格证书、外国人就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背景进行调查,并保留相关证据,让劳动者在个人简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上签字,确保其真实性;

(3)要审查求职者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求职者是否年满16周岁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要确认求职者与前单位是否已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5)要排除求职者存在竞业限制。


最后

在这个丰收的毕业季

祝大家都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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